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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2009年度“城考”原始监测数据的通知 打印
2010-01-29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川环办发[2010]14号


 

关于提供2009年度城考”原始监测数据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

近年来,我省加强了“城考”的技术审核工作,采取专家审核的方式对每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及环境管理四大类“城考”指标逐一审查,“城考”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断提高。省政府从2008年起,每年对“城考”结果进行了公布,由于以往未对每个城市的原始监测报告进行逐一审查,一些数据还不是很准确。“城考”满分100分中,涉及到监测数据的指标有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等70分的考核指标。因此,为确保“城考”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城考”成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厅决定对“城考” 原始监测报告和基础数据进行审查。请按以下要求提供2009年度“城考”原始监测数据

1、所有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区域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的认证文件,其中县级市需要地级市环保局的点位认证文件,地级市需要国家或省环保局的点位认证文件。所有环境质量考核数据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及城考基表。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月度处理情况报表及城考基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污水处理厂提供14710月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垃圾处理厂提供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报告。

3、重点工业污染源一览表及排放达标率城考基表,包括企业名称,2009年度排放总量和达标排放量,控制级别(国控、省控或市控),按照废水、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分别列出。市控及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国控、省控企业提供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市控企业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报告。

4、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置情况明细表及城考基表包括产废企业名称,2009年度产生的废物类别、数量和处置方式、处置量。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提供申报登记台帐、危废类别代码、处置单位名称、资质和转移联单。在本地进行工业危废焚烧和医废焚烧的,提供至少一次焚烧设施监督性监测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

5、县级市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城考基表,提供所有的锅炉、窑炉、茶炉、大灶的管理台帐。

请各市环保局在210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城市处,联系人:陈晓涛 86141709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环保  城考  监测数据  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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