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2009年度“城考”原始监测数据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
近年来,我省加强了“城考”的技术审核工作,采取专家审核的方式对每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及环境管理四大类“城考”指标逐一审查,“城考”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断提高。省政府从2008年起,每年对“城考”结果进行了公布,由于以往未对每个城市的原始监测报告进行逐一审查,一些数据还不是很准确。在“城考”满分100分中,涉及到监测数据的指标有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等70分的考核指标。因此,为确保“城考”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城考”成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厅决定对“城考” 原始监测报告和基础数据进行审查。请按以下要求提供2009年度“城考”原始监测数据:
1、所有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区域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的认证文件,其中县级市需要地级市环保局的点位认证文件,地级市需要国家或省环保局的点位认证文件。所有环境质量考核数据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及城考基表。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月度处理情况报表及城考基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污水处理厂提供1、4、7和10月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垃圾处理厂提供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报告。
3、重点工业污染源一览表及排放达标率城考基表,包括企业名称,2009年度排放总量和达标排放量,控制级别(国控、省控或市控),按照废水、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分别列出。市控及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国控、省控企业提供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市控企业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监督性监测报告。
4、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置情况明细表及城考基表,包括产废企业名称,2009年度产生的废物类别、数量和处置方式、处置量。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提供申报登记台帐、危废类别代码、处置单位名称、资质和转移联单。在本地进行工业危废焚烧和医废焚烧的,提供至少一次焚烧设施监督性监测的原始监测报告和数据。
5、县级市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城考基表,提供所有的锅炉、窑炉、茶炉、大灶的管理台帐。
请各市环保局在2月10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城市处,联系人:陈晓涛 86141709。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印发